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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披露, 北京中天北方建设有限公司 因违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被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行政罚款10万元。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京建法罚(市)字[2022]第010714号 。
(图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 位于通州区文景街道的北京城市副中心1201街区FZX-1201-0019、0020、004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0016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0039地块A51医院用地(配建“国际人才社区住房”)项目(1#住宅楼等9项)。
建设单位为北京碧桂园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中天北方建设有限公司,该工程6#住宅楼A-M轴/18-38轴基础筏板于2022年8月21日至8月22日期间浇筑完成,浇筑方量为240m3,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P8。
2022年9月5日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检查发现,北京中天北方建设有限公司未对2022年8月21日至8月22日期间浇筑的6#住宅楼A-M轴/18-38轴基础筏板留置混凝土强度试件,与《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5.4.2条“应对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检验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的要求不符。北京中天北方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在施工中未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行为。
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北京中天北方建设有限公司处1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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